 
                本科生工作
关于评选2012-2013学年香港北大助学基金会“香港道德会”贵州大学助学金的通知
2012-10-17 | 浏览量:31
- 我院各班: 
 为支援贵州大学的教育事业,鼓励贵州大学的学生奋发学习,帮助来自边远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,在今后成为社会有用之才,并以此唤起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更多关爱,经香港北大助学基金会和贵阳市政协引介,香港道德会出资60万元在我校设立“香港道德会贵州大学助学金”,并委托香港北大助学金基金会负责与我校实施具体工作,现根据“香港道德会贵州大学助学金”协议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评选条件及实施办法,为做好2012-2013学年的推荐评审工作,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一、资助对象
 学校全日制在校本、专科学生,硕士研究生(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)。
 二、资助名额:
 全校共200名(其中本、专科学生100名,硕士研究生100名)。
 三、资助金额
 3000元/年•人
 四、申请条件
 1、2012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(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评定);
 2、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学习刻苦,为人正直,诚实守信;勤俭节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;
 3、本年度未获得任何社会资助;
 4、2011-2012学年获得“香港道德会”资助过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。
 五、申请程序
 1、符合申请条件的,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;
 2、本、专科生经所在学院初评、推荐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被推荐者填写“香港道德会”贵州大学助学金申请表;附带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(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二份),于2012年10月21日17点前报学院学生科,逾期不报视为弃权。
 3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、公示后报香港道德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;
 4、获资助学生在校表现良好,成绩优秀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等活动,凭本人书面申请、学院推荐函、成绩通知单,本学年可继续申请(凡成绩有补考、违纪、欠费等情况的学生取消其继续申请资格)。
 六、评选准则
 1、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方式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;
 2、除申请人学业成绩外,还要特别注意个人品德修养;
 3、评选结果要进行三级公示。
 七、受助学生义务
 1、受助学生应自发组织成立相应的团队,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;
 2、如实提供成绩单、家庭经济情况证明、学习生活总结等相关材料;
 3、自发组织开展服务社会为主题的相关公益活动,树立“社会进步、人人有责”的意识。
附件一:“香港道德会”贵州大学助学金申请表(本科生) 1.doc附件三:“香港道德会”贵州大学助学金2011-2012年受助学生名单 (本科生)
1.doc附件三:“香港道德会”贵州大学助学金2011-2012年受助学生名单 (本科生)  2.xls
2.xls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学生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10月1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