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
                本科生工作
关于医保照相安排的通知
2012-10-24 | 浏览量:27
  学院各班级:
  因办理社保IC卡需要电子版照片,学生社保中心将于2012年10月19日开始安排照相,请所有11级、12级的学生,还有09级、10级未得社保IC卡的学生在博学楼1楼大厅照相。
  照相要求: 
      1、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;
      2、着装整洁、梳理干净,不能穿红色、黄色、浅色及白色的服装,不要穿戴首饰;
      3、自备10元钱零钱。
   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      2012年10月28日(星期天)早上9:00—12:00:我院研究生
      2012年10月28日(星期天)中午12:00—19:00我院本科生
我院学生科
  2012年10月24日
